为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不断提升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活力,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ld乐动体育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成果导向”基本原则,发挥大创项目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的支撑作用。落实专款专用,项目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研究经费。
2.实行经费资助和项目等级动态调整机制,打破传统“项均定额”资助惯例。学院立足自身学科建设需要,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果,对成果突出的项目上调立项等级、提高资助额度,对未达标的项目下调立项等级、降低资助额度。
3.项目建设包括立项启动、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三个阶段,其中项目结题验收经费采用申请制,申请时须附建设目标、建设成果等材料,验收通过、方可生效。
二、项目管理
各立项团队按照规定认真开展项目研究,学院对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跟踪管理。项目结题验收时,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成果要求。
1.基本条件
(1)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创业训练项目还须完成规范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创业实践项目须正式运营或注册公司,提交规范完整的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及其他商业运营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须为团队成员。
(2)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与实验相关的部分须形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开放性实验报告》。
(3)将大创项目与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其中,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必须参加“互联网+”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成果要求
(1)项目成员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时,指导教师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 1篇,论文须注明大创项目编号等信息;
(2)申请与项目内容相关的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1项(项目组成员应为第一发明人),需有专利申请号或者授权号;
(3)项目研究成果参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分类一览表》认定的竞赛,且获校级及以上奖项1项(以获奖证书为准),该项不得重复计算;
(4)项目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5)项目入驻校级(或校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6)提供经专家组审核认定与项目内容相关且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作品(实物或软件设计等),需附作品设计说明。
原则上,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需满足上述条件中至少2项;省级大创项目结题需满足上述条件中至少1项。
3.各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组采取答辩评审的形式进行验收,综合现场答辩、过程记录、结题材料以及成果产出情况进行排序,最终确定结题验收等级;其中,国家级“优秀”等级项目经学院推荐后,由学校最终认定。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项目结题数的25%,“优秀、良好”比例不超过项目结题数的60%。延期项目不得参与优秀项目评选。
4.学院将按照当年实际结题情况给予动态资助,最高上浮可达20%;下调立项等级的项目最高按照结题等级进行资助;延期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原计划额度的80%;不合格项目不予资助。
5.为发挥大创项目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从结题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大创项目中,通过汇报评选的方式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同时为促进项目持续开展和落地转化,将给予此类项目额外经费支持。
三、其他要求
1.项目运行过程中,各立项团队须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过程记录册》,记录情况将作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2.项目中期检查由学院自行组织开展,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即时终止运行。
3.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按照项目终止处理,延期项目如通过结题验收,结果只能认定为“合格”。对于无故中断项目的情况,取消全组成员来年再次申请各级大创项目的资格,同时取消该项目指导教师三年内参与大创项目指导资格;对于未申请延期且不按要求参加答辩验收的项目,按照无故中断项目处理。
4.各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落实专款专用,经费须用于学生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支出,同时,经费支出须经指导教师审核批准,经费须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报销说明进行支出。
5.鼓励各大创项目探索形成“本-硕-博”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定课题、结对子、组团队”和自筹部分配套经费,选拔优秀博士生和硕士生共同参与指导本科生开展科研训练活动,形成学科交叉、团队融合、持续研究的良性机制。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ld乐动体育官方网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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